不過,鄭運鵬也提醒民眾不要心存僥倖,蓄意不繳汽燃費,若有欠費,法院仍可強制執行,呼籲民眾還是要按時繳納。

立法院院會今天(11日)三讀通過「公路法修正案」,未來欠繳汽燃費開罰的標準,將從屆期改為累計達新台幣900元才開罰,以輕型機車稅率(快速借錢)屏東縣滿州鄉哪裡可以借錢 為例,欠費3年才會受罰,機車族不用再因為一時忘記繳汽燃費就收到罰單,也避免造成行政作業負擔。 基隆市中正區二胎

為此,立法院院會11日三讀通過「公路法修正案」,未來汽車台東民間代書 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,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,欠繳金額達900元以上者,才會處300元以上、3,000元以下罰鍰,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。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說:『(原音)超過1個月馬上就開罰,這個也造成行政機關的作業跟汽機車所有人的困擾,桃園市楊梅區小額借貸快速撥款 這個修正通過後,未來累積超過900元的欠費後才會開罰,這樣公路總局也不會每年疲於奔命開罰單,機車所有人稅率是300元或600元才會被罰,要2、3年以上累積才會被罰,這樣才不會常常要擔心因忘了回戶籍地而被罰,這樣不公平的現象。』

現行公路法規定,汽車所有人逾期未繳納汽車燃料費,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、3,000元以下罰鍰,但有不少民眾向立委陳情指出,機車每年的汽燃費僅300元至600元,一旦逾期1個月未繳就得受罰,開罰標準不符比例原則。且有許多民眾因個人因素,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,無法如期收到繳費通知而逾期繳費,若因此受罰,顯有不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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